滑倒、絆倒和跌倒是工作場所最常見的傷害原因。在公眾和工作人員可以進入的區域,重要的是在存在溢出風險、表面很可能被弄濕或防止其他滑倒危險的地方安裝適當的安全地板。這種安全地板應表現出“持續的防滑性”,以在地板的使用壽命內防止滑倒。
增加和維持地板覆蓋物的防滑性的一種方法是通過在整個耐磨層中添加各種粗顆粒(或微粒)。這種均勻分布有助于確保在地板的整個使用壽命期間,它可以繼續提供相同水平的防滑性。
EN 13845:2017標準歐盟要求:
EN 13845:2017+C1:2017 涵蓋了歐盟對基于顆粒增強防滑性的聚氯乙烯 (PVC) 地板的大部分要求,該標準取代了該標準的先前版本 (EN 13845:2005)。這些產品還必須符合建筑產品法規 EU 305/2011 和相關的協調標準,在本例中為 EN 14041。
EN 13845 旨在確保這些地板產品的質量,因此包括對地板覆蓋物各種特性的一般要求——包括防滑性和殘留壓痕(見表 1)。該標準還包括地板覆蓋物標簽的要求。它還概述了一個基于使用強度的分類系統,因此顯示了地板覆蓋物應該在哪些方面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
使用級別的分類要求(如表 2 所示)規定了每個類別下產品的最低要求。因此,任何滿足特定等級要求的此類地板都應為規定的使用水平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
測試產品:
EN 13845 使用 EN ISO 10874 中的分類系統——“彈性和紡織地板覆蓋物——分類”。這突出了彈性地板覆蓋物應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的使用水平。這些分類基于標稱最小總厚度以及三個“基于壽命”的測試。首先,EN 13845 附錄 D 評估了地板覆蓋物的磨損影響。
該測試包括在不同數量的測試循環之前和之后計算產品表面可見顆粒的數量,在此評估過程中,表面會被旋轉平臺上的皮革輪和磨料砂礫組合磨損。該測試的要求基于地板產品在不丟失超過測試前計數的顆粒的 10% 的情況下可以承受的循環次數。這樣的結果表明地板在其使用期間仍表現出良好的防滑性。
其次,使用級別分類所需的“腳輪椅”測試代表了椅子和/或其他物體對在地板產品上滾動的腳輪的影響。要獲得“32 級”或更高等級,地板覆蓋物在測試時必須顯示表面沒有損壞(除了由于外觀更平坦而導致的輕微變化),并且沒有分層。
最后,“接縫強度”測試是 31 級以上級別所要求的,用于評估接頭焊接在一起形成接縫時的產品強度(根據制造商的說明)。測試樣品夾在兩個氣動鉗口之間,以 100 毫米/分鐘的速度拉開,并測量產品上的最大負載。要獲得 31 級及以上等級,產品必須證明每 50 毫米的平均接縫強度≥ 240 N,每 50 毫米的最小單個接縫強度為 180 N。
例如,如果產品 i) 滿足表 1 中描述的一般要求,ii) 標稱厚度為 2.2 毫米,iii) 在使用腳輪椅測試進行測試時顯示表面無干擾且無分層,iv) 證明平均接縫強度為每 50 毫米 250 牛頓,最小接縫強度為每 50 毫米 210 牛頓,并且 v) 當根據 EN 13845 附錄 D 進行 50,000 次循環測試時,其顆粒物減少了 9%,它可以歸類為“ 34/43 級。這代表適用于非常繁重的商業和重工業區域。
凡針對EN 13845:2017+C1:2017進行相關測試,測試結果及分級常被地板廠商用于產品推廣。然后,消費者可以購買被認為適合其所需最終用途的地板。
基于顆粒增強防滑性的 PVC 地板覆蓋物的一般要求:
特征 | 要求 | 測試方法 |
卷狀產品: | 不低于標稱值 | EN ISO 24341 |
長度 (m) | ||
寬度 (mm) | ||
瓷磚形式的產品: | 偏差 ≤ 標稱長度的 0.13%,最大不超過 0.5 mm | EN ISO 24342 |
邊長 | ||
邊長 | 任一點允許偏差 | |
≤ 400 mm | ||
> 400 mm | ≤ 0.25 mm | |
> 400 mm(用于焊接)的垂直度和直線度 | ≤ 0.35 mm | |
≤ 0.50 mm | ||
單位面積總質量 (g/m 2 ) – 平均值 | 與標稱值的最大偏差為 +13% 或 -10% | EN ISO 23997 |
總厚度 – 測試時的平均值 測試時的 | 在標稱值的 +0.13 毫米和 -0.10 毫米之間 | EN ISO 24346 |
單個值 | 平均值 ±0.15 毫米 | |
防滑分類: | ||
ESf 級(鞋類): | ≥20度(斜坡試驗) | EN 13845 Annex C |
≥36(擺錘摩擦試驗) | (斜坡測試) | |
ESb 級(赤腳): | ≥15度(斜坡試驗) | CEN/TS |
≥36(擺錘摩擦試驗) | 16165:2016 Annex C(擺錘摩擦測試) | |
殘留壓痕 - 平均 | ≤ 0.1 毫米 | EN ISO 24343-1 |
尺寸穩定性(百分比) | 每個方向的變化 | EN ISO 23999 |
板材和瓷磚(用于焊接) | ≤ 0.4% | |
瓷磚(用于干接縫鋪設) | ||
≤ 0.25% | ||
卷邊: | EN ISO 23999 | |
待粘合的板材和瓷磚 | (見腳注a) | |
未粘合的板材和瓷磚 | ≤ 2 毫米 | |
靈活性 | 使用 20 mm 心軸進行測試 | EN ISO 24344 方法 A |
耐人造光色牢度 | 最少 6 個 | EN ISO 105-B02,方法 3(腳注b) |
a 完全粘合和焊接的材料不需要進行該試驗。如果以瓷磚形式供貨并采用干接縫鋪設,則材料應符合要求(2 毫米)。
b 暴露全尺寸試樣。在黑暗中儲存另一個測試樣本,這將構成評估顏色變化的參考標準。
使用級別分類要求:
序號 | 使用等級 | 最小總 厚度(見a ) 標稱值EN ISO 24346 | 耐磨性的影響(見b、c )EN 13845 附錄 D | 腳輪椅的作用EN 425 | 每 50 毫米的接縫強度N EN 684 |
21 | 國內中度/輕度 | 1 | 20,000 次循環 | 無要求 | 無要求 |
22 | 國內一般/中度 | 1.5 | |||
22+ | 國內一般 | 1.5 | |||
23 | 國產重 | 1.5 | |||
31 | 商業中等 | 1.5 | 20,000 次循環 | 無要求 | 當按照制造商的說明焊接時,測試后的平均值:≥ 240,單項測試結果:≥ 180 |
32 | 商業通用 | 2 | 30,000 次循環 | 如果進行驗證測試,除了由于外觀更平坦而導致的輕微變化外,不會對表面造成干擾,也不會發生分層 | |
41 | 工業中等 | ||||
33 | 商業重工業 | 2 | 40,000 次循環 | ||
42 | 通用 | ||||
34 | 商業非常重 | 2 | 50,000 次循環 | ||
43 | 工業重 |
a 平均值應為標稱值+0.13/-0.10 mm。單個值與平均值的偏差不得超過 ± 0.15 毫米。
b 在測試到所需的循環次數后,可識別顆粒的減少應≤ 10%。
c 赤腳使用的地板覆蓋物無需測試,并自動授予“21/31”分類。